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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成本低 财务造假屡“罚”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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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纺股份、莲花味精、康芝药业、新中基四家公司接连被曝财务造假,行政处罚金额均较低,专家呼吁提高违法成本。中国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南纺股份连续五年虚增利润3.44亿元被罚50万元,莲花味精两年虚增利润4.944亿元、未按规定披露诉讼约6.76亿元,康芝药业两年虚增利润626万余元,新中基六年虚增利润超2.2亿元。现有《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对虚假陈述的罚金上限为60万元,被指与违法收益严重不匹配。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作为对上市公司财务进行监督的审计机构总是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到底是专业不及格还是职责不过关,值得深思。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中国证券报(2014-07-18):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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