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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基买空卖空耍财技造假 律师指审计机构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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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基因2006年至2011年通过空壳公司虚构购销业务虚增利润被证监会处罚,公司被警告并罚款40万元。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06年1月新中基设立空壳公司天津晟中,2007年至2010年又利用新疆豪客中转、过账,以仓单转移方式虚增收入利润,证监会认定公司六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公司7月8日晚间公告称此前发布的收到处罚决定书公告因工作人员失误有内容误差,部分会计年度"虚增"改为"虚减"。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担任新中基2006年至2011年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失职之嫌,仓单转移没有物流费用、空壳公司与上市公司大笔生意往来等漏洞明显,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相应责任;目前投资者起诉条件已具备,其正在公开征集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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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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