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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七股份信披违规被罚 受损投资者可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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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七股份公告因信息披露违法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高管被处以警告、罚款,董事长辞职,受损投资者可起诉索赔。投资快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6月18日零七股份公告因信息披露违法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查明2012年半年报及年报关于钛矿包销合同履行进展披露不完整、不准确,未如实披露大陆矿业生产经营状况;5000万元预付款收回及签订《资金托管协议》事项未及时披露。证监会对公司警告并罚款40万元,对练卫飞警告并罚款30万元,董事长辞职。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零七股份虚假陈述行为已对投资者形成事实上的误导,2013年5月28日部分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当天股票下跌7.64%、盘中一度跌停,足以证明虚假陈述行为对市场的重大影响,投资者由此遭受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投资者依法可以就其损失向零七股份索赔;并指出两种情况的投资者可索赔:一是2012年2月10日至2013年8月9日间买入且在2013年8月9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二是2012年8月14日至2013年5月27日间买入且在2013年5月27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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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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