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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味精虚假陈述股民索赔战已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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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味精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连续四年信息披露违法、两年虚增利润近5亿元被罚款50万元,维权律师呼吁投资者提起民事索赔。投资快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莲花味精6月13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查明2006-2009年连续四年存在信息披露违法:未按规定披露约6.76亿元诉讼事项、虚增利润约4.94亿元、4354.69万元政府补助会计处理不符合准则。证监会对公司罚款50万元,对19位相关责任人员罚款共180万元。2010年4月25日公司被立案调查。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该案还有一个引人关注之处即审计机构的责任:审计机构对莲花味精存在严重造假近5亿元的2007年、2008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而2009年至今连续5年出具保留意见,保留意见的理由只是消极等待证监会调查结论,并未主动对造假行为进行任何查证,审计机构对财务造假的监督作用何在。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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