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民事赔偿案六月开庭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恒天海龙因重大担保事项未披露及未披露关联方关联交易被处罚后,其代理的第一批投资者索赔案已立案,将于6月10日开庭。投资快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3年11月21日恒天海龙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前任董事长逄奉建被罚30万元并10年市场禁入,共18名高管被处罚;首批代理4人、金额逾36万元,正在办理委托手续的近20人涉及金额超百万。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证监会罚单中明确公司违反《证券法》193条,虽仅处罚了18名高管而未处罚公司,这比较奇怪也非常少见,但这并不影响公司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被处罚的18位高管大多已离任,4月30日最后一名有责任的独董也辞职,投资者有追加时任高管为被告的计划;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9月2日期间买入恒天海龙且在2011年9月2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及风险提示性公告(共 5 次)
- 风险警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 审计意见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 风险警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 问询函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
- 问询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