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股东诉鲁北化工虚假陈述案开庭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中小股东诉鲁北化工虚假陈述案经管辖权异议波折后于2013年6月24日在济南中院开庭,被告表达出希望和解的意愿。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2年5月证监会向鲁北化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在2007年、2008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未及时披露热电厂发电机组关停事项等违法事宜,并由此对鲁北化工及时任相关高管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鲁北化工先向济南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又向山东省高院上诉,同样被驳回,首批诉讼案件最终于今年6月24日开庭审理。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根据庭审结果,对案件胜诉充满信心,而且被告也表达出希望和解的意愿;鲁北化工虚假陈述一事的诉讼时效截至2014年5月22日,根据其违法事实,凡是在2007年4月28日至2009年6月12日期间买入鲁北化工且在此期间未全部抛售的投资者,都可提出索赔申请。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