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华股份延迟披露业绩巨变高管亲属或涉内幕交易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威华股份延迟披露巨额退税收入致业绩扭亏,被指构成虚假陈述,高管亲属在敏感时段买入股份被指涉嫌内幕交易。成都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威华股份2012年2月3日修正业绩预告,由预亏4000万至4500万元修正为盈利500万至1000万元,原因系去年第四季度新增增值税退税收入5062万元,但公司早在2011年12月21日至28日就已收到税款,却延后约一个月才披露。期间2012年1月10日公司副总经理鲁晓华配偶赵咏梅通过二级市场买入3000股,披露业绩预盈后账面浮盈13.3%。此前2011年8月17日公司高管姚文中曾在半年报披露前夕窗口期违规卖出4万股。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威华股份延迟披露巨额退税收入已构成虚假陈述,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罚款;赵咏梅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除非其能举证说明买入行为是作为普通股民的判断,而非提前获得内幕信息。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成都商报(2012-02-03):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