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采访 > 同洲电子实控人另类卖壳 小散“被关”7个多月 中报净利下滑691%

同洲电子实控人另类卖壳 小散“被关”7个多月 中报净利下滑691%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同洲电子实控人袁明因与小牛龙行借贷纠纷被仲裁裁定以其1.23亿股股份抵偿8.7亿元欠款,公司停牌逾7个月,中报净利下滑691%,被质疑为另类卖壳。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3月10日袁明与小牛龙行签署借款协议借款8.7亿元,4月8日仲裁裁决袁明以1.23亿股同洲电子股份抵偿欠款,市场质疑借贷纠纷产生过快、和解过快系实控人自导自演;袁明2月已与小牛资本达成股权转让初步意向,6月16日辞去董事长等职务;公司自1月12日停牌,中报净利润同比下滑691%。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设立高管离职情况下股权锁定期的目的在于防止出现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高管锁定期与司法执行相遇时,司法执行优先。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审计意见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 风险警示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相关专题:002052 索赔专题(索赔条件与诉讼时效)

上一篇: “变现”捷径被堵: 首例中介人内幕交易全面查处
下一篇: 两面针子公司停产:废水处理未达标还是未批投产?

备案号:沪ICP备18022070号-1网站地图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运营「索赔吧」微信服务号与股东网 gudong.pro
Copyright © 2016-2026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