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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磊股份索赔时效仅剩两月半 此前索赔投资者大部分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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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网就《宏磊股份索赔时效仅剩两月半 此前索赔投资者大部分获赔》相关事宜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宏磊股份2014年11月因2012年半年报及年报未披露关联方宏磊集团占用资金关联交易被证监会处罚30万元。2015年10月股民诉宏磊股份案在杭州中院开庭,被告当场与一位股民达成高比例赔付调解,近期数十名投资者拿到赔偿。诉讼时效截止2016年11月7日。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表示,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所需的基础信息,宏磊股份未依法披露侵犯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对2012年8月23日至201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形成误导,在上述期间买入且在2013年4月27日仍持有的投资者均具备向宏磊股份提起索赔诉讼的资格。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财信网(2014-11-07):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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