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案:二审胜诉
发文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团队代理投资者诉中国高科(60073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该案二审诉讼程序已审理终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股民维权诉求,中国高科需向涉案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本次股票索赔相关诉讼取得胜诉结果。
一、案件终审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 年 2 月,投资者诉中国高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二审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民事判决。中国高科因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的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中国高科提出两项上诉请求,其一为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本案系统风险及非系统风险扣除比例进行核定,并据此驳回投资者全部诉讼请求或改判赔偿金额;其二为判令涉案投资者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法院经审理后,依法驳回中国高科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中国高科负担。
二、案件相关说明:涉方正系,已过诉讼时效
本案属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的二审判决,王智斌律师团队已就判决结果通知涉及到的投资者,后续股票索赔相关事宜将持续跟进,相关投资者可等待后续通知。
本案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尚未委托律师的投资者已丧失胜诉权,无法再主张相关股票索赔权利。该案件关联方正系相关主体,历经多年审理,最终取得胜诉的法律结果。
针对方正系另一宗方正科技相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目前法院尚未开展大规模处理工作,王智斌律师团队会每两周跟进一次案件进展,保障股民维权相关事宜的推进。
三、案件代理情况:律师团队全程代理维权
本案中,涉案投资者作为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来鑫洋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本案一审、二审的股民维权及股票索赔相关诉讼程序,依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国高科则委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
备注说明:1. 相关判决书可在微信服务号 “索赔吧”-“成功案例” 栏目中查阅2. 本成功案例发布时间:2022 年 03 月 08 日
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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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警示中国高科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共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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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函中国高科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中国高科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共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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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本案完整档案与索赔进展:600730 索赔专题(案件详情与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