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603803)索赔专题
更新时间:2024-07-19| 联系电话:13301915286瑞斯康达(603803)索赔专题:本案诉讼时效已届满,不再接受新的委托;已委托客户不受影响,案件进展详见专题页。
瑞斯康达
603803
索赔登记已截止 实施日
2020-04-24
揭露日/更正日
2021-07-26
管辖法院
诉讼时效截止
2024-07-25
本案诉讼时效已于 2024-07-25 届满
* 实施日、揭露日/更正日、诉讼时效以法院认定为准
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须同时满足:① 2020年04月24日至2021年07月25日期间买入瑞斯康达股票;② 2021年07月25日收盘时仍持股。满足上述条件者可依法主张赔偿,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
本案已过诉讼时效,关闭委托,已委托客户不受影响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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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我是否符合瑞斯康达的索赔条件?初步索赔条件:2020年04月24日至2021年07月25日期间买入瑞斯康达股票,且在2021年07月25日收盘时仍持股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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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的诉讼时效什么时候截止?现在参加还来得及吗?本案诉讼时效已于2024-07-25届满。已委托客户不受影响,不再接受新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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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后股票会被收回吗?需要持股到诉讼结束吗?不会。赔偿的是买入差价(诱多型虚假陈述),与持股无关;诉讼期间可自由交易,获赔后股票仍归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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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流程需要多久?需要本人到场吗?时长通常一年以上,涉及管辖、诉前调解、第三方损失测算、诉中调解、示范判决等环节,无需本人到场,律师全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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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时参与多只股票的索赔吗?可以。不同股票的索赔案件相互独立,可同时委托、并行推进,互不影响。
案件进展如何?(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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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 【20240719】瑞斯康达案:本批新增部分起诉
必读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天健函〔2019〕1-16号)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律师团队介绍
王智斌律师团队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逾百人。王智斌律师团队专注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投资者维权领域,现任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
多年来,王智斌律师代理的证券索赔案件覆盖沪深两市与北交所,多起获选典型案例。
代表案例
| 序号 | 股票名称 | 说明 |
|---|---|---|
| 1 | 飞乐音响 | 国内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 |
| 2 | 光大证券 | 国内首例胜诉内幕交易索赔案 |
| 3 | 辉丰股份 | 江苏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 |
| 4 | 泽达易盛 | 首例调解结案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案 |
| 5 | 天圣制药 | 首例证监会未处罚而胜诉的索赔案 |
| 6 | 祥源文化 | 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