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300201)索赔专题
更新时间:2025-11-27|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海伦哲(300201)索赔专题:本案诉讼时效已届满,不再接受新的委托;已委托客户不受影响,案件进展详见专题页。
海伦哲
300201
索赔登记已截止 实施日
2017-04-26
揭露日/更正日
2021-04-28
管辖法院
诉讼时效截止
2024-04-27
本案诉讼时效已于 2024-04-27 届满
* 实施日、揭露日/更正日、诉讼时效以法院认定为准
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投资者需在实施日至揭露日前一日买入,且揭露日前一日收盘时持股。
本案实施日为2017年04月26日,揭露日前一日为2021年04月27日,具体索赔条件如下,以法院最终认定为准:
1. 2017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27日期间买入海伦哲股票
2. 2021年0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海伦哲股票
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
本案已过诉讼时效,已委托客户不受影响。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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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我是否符合海伦哲的索赔条件?初步索赔条件:2017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27日期间买入海伦哲股票,且在2021年04月27日收盘时仍持股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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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的诉讼时效什么时候截止?现在参加还来得及吗?本案诉讼时效已于2024-04-27届满。已委托客户不受影响,不再接受新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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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后股票会被收回吗?需要持股到诉讼结束吗?不会。赔偿的是买入差价(诱多型虚假陈述),与持股无关;诉讼期间可自由交易,获赔后股票仍归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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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投资者如何参与?必须去上海办理吗?无需到场。材料在线上传、在线电子签约(也接受纸质邮寄),开庭由律师代理,全程线上办理,您只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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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买卖、只有部分交易亏损,可以索赔吗?索赔与账户整体盈亏无关,通常按「期间买入且区间内未全部清仓」的部分计算损失,与单笔盈亏、是否清仓不直接挂钩。
案件进展如何?(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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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2025.11.21】海伦哲案:成功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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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0240426】海伦哲案:本批新增部分起诉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警示函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律师团队介绍
王智斌律师团队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逾百人。王智斌律师团队专注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投资者维权领域,现任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
王智斌律师深耕投资者维权领域多年,取得诸多成功案例。
代表案例
| 序号 | 股票名称 | 说明 |
|---|---|---|
| 1 | 飞乐音响 | 国内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 |
| 2 | 光大证券 | 国内首例胜诉内幕交易索赔案 |
| 3 | 辉丰股份 | 江苏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 |
| 4 | 泽达易盛 | 首例调解结案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案 |
| 5 | 天圣制药 | 首例证监会未处罚而胜诉的索赔案 |
| 6 | 祥源文化 | 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