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江5(400232)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涉虚增营收利润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00232,证券简称:左江5)于2026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44号),因涉嫌在IPO及上市后定期报告中虚增收入利润,公司及四名相关责任人拟被合计罚款2250万元。本文综合梳理本次处罚事先告知事项及公司近年监管记录,供投资者了解该主体监管动态参考。
虚增收入逾3.7亿元:左江5信披违规细节
经查明,左江科技在参与客户审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高报生产产品所需芯片的采购成本,以抬高产品销售单价,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不当利益确认为收入。2017年至2021年各年度及2019年上半年,公司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752.12万元至11409.59万元不等,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7.17%至53.20%。
同期虚增利润总额与虚增收入金额相当,其中2019年、2020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高达113.53%和101.51%,2021年该比例更达到1992.51%。上述行为导致《招股说明书》及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监管机构认定,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后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相关法律条款所述情形。张军、何朝晖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陈南、周乐午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拟处罚2250万元:对公司和四名责任人的处罚安排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监管机构拟对左江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军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总经理何朝晖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张陈南、周乐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此外,因张军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拟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何朝晖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拟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上述处罚为拟处罚安排,最终以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本次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违法事实跨度较长,从IPO申报材料延伸至上市后三年定期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需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
近年监管记录时间线
- 2026年7月8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9202604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 2026年8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44号),拟处罚事项如上所述。
除本次立案及事先告知外,未检索到该公司近三年其他公开监管记录。
投资者常见问题
本次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违规事实是什么?
公司通过高报芯片采购成本虚增收入利润,导致《招股说明书》及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金额较大、跨度较长。
相关责任人员将面临什么后果?
公司及四名责任人拟被合计罚款2250万元,其中张军拟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何朝晖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如何持续关注事项进展?
后续进展可通过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公告持续跟踪,监管部门的正式处罚决定及司法程序认定结果将依法公开。
本文基于公司公告及监管文书整理,仅供投资者了解该主体监管动态参考。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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