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002729)收警示函: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好利科技(002729)于2026年8月27日公告,公司及康伟、陈修、汤奇青、芮斌、刘昊德等五名相关责任人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事涉未按关联交易审议并披露两笔股权转让。本文综合梳理本次监管事件及该公司近三年监管记录,供投资者了解该主体监管动态参考。
本次警示函:两笔股权转让未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2023年3月21日,好利科技公告拟向上海硕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所持合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31.8182%股权,转让价款7,000万元。2024年3月26日,公司再次公告拟向上海硕矩转让合肥曲速剩余18.2318%股权,转让价款9,197,801.97元。
经查,前述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按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规定。厦门证监局依据该办法第五十二条,对公司及上述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回应称,对警示函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提升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同时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近年监管记录:从立案调查到本次警示函
好利科技近三年内多次收到监管文书,主要节点如下:
- 2024年2月28日:实际控制人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立案调查启动。
- 2024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谈话措施决定。
- 2025年8月9日:实际控制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落地。
本次警示函为2026年新增监管记录,指向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缺失,与此前监管事项属不同违规事由。
近期动态:控制权变更推进与股东权益变动
除监管事项外,公司近12个月披露动态中与治理及股权相关的信息包括:2026年7月6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产投科创为受让方;2026年8月18日,持股5%以上股东孙剑波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上述事项与本次警示函无直接关联,但控制权变更背景下公司治理规范性受到更多关注。
投资者常见问题
本次警示函认定的违规事实是什么
公司两笔向上海硕矩转让合肥曲速股权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按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哪些责任主体被采取监管措施
公司本身及康伟、陈修、汤奇青、芮斌、刘昊德等五名相关责任人,均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司对本次监管措施作何回应
公司表示高度重视,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并称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如何持续关注事项进展
后续监管信息及公司整改情况可通过法定披露平台持续关注,相关进展将随公告更新整理。事项后续由监管部门依法认定,具体投资者权益以监管机构正式认定为准。
本文基于公司公告及监管文书整理,仅供投资者了解该主体监管动态参考。
备注: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本文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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