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信息披露违规详情
发文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一、违规主体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04,曾用证券简称:*ST 鹏博,退市后简称:退市鹏博);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崔航、吕卫团、王鹏等相关责任人员。
二、违规类型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包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类情形。
三、违规时间线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会正式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7 号);
2024 年 8 月 17 日,公司正式披露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公告。
四、核心违规事实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鹏博士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其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按照证券监管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二,公司涉及的重大合同事项,未按要求进行及时、准确披露;其三,公司 2012 年至 2022 年期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年报所披露的财务及经营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向市场传递错误信息。
五、监管处罚结果
中国证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罚款;
对实际控制人杨学平给予警告,合计处以 150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500 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 1000 万元;
对崔航、吕卫团等 5 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对孙向东、陈刚等 8 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
六、违规核心问题
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未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义务;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未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破坏了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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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鹏博士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鹏博士董事会关于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会计差错更正鹏博士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风险警示鹏博士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共 5 次)
- 监管措施鹏博士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青岛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立案调查鹏博士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