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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600711)股票索赔专题

更新时间:2026-02-25|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索赔条件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本案符合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诉讼构成要件,股民需注意索赔时效,诉讼时效为揭露日之日起3年,重大性、揭露日等问题由法院最终认定。

案情分析
违规事实:2021年至2022年期间,盛屯矿业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公司在交付时即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不准确。前述销售给客户的个别钴湿法冶炼中间品,公司一子公司购回用于生产,未予以合并抵销。 预研结论:2024年5月,证监会对该公司立案调查;2024年8月,证监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从违规内容来看,该公司2021年多计利润总额,但2022年、2023年半年报是少计利润总额,我们认为存在较大的诉讼风险。鉴于此,基于审慎的考虑,暂不开放委托。 说明1:我们会定期跟踪该公司的信披情况。如我方判断投资者诉讼具备可行性,我们会更新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说明2:您也可以在我处办理案件登记,确有通知必要时,我们会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您,回复“案件登记”可查阅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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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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