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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600190)股票索赔专题

更新时间:2026-02-25|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索赔条件

        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本案索赔条件为:2019年4月17日(含)起至 2023年11月 10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仍持有锦州港股票(证券代码:A 股,600190;B股,900952)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本案符合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诉讼构成要件,股民需注意索赔时效,诉讼时效为揭露日之日起3年,重大性、揭露日等问题由法院最终认定。

案情分析

        违规事实:2018 年至 2024 年前三季报,均涉嫌虚假陈述 


        最新进展: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发布公告,本案进入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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