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迟不上缴短线交易巨额违规收益,且对国通管业(600444)相关催促函采取“无视”态度的山东京博,日前突然现身国通管业股东大会。令人诧异的是,山东京博此番露面并非为“上缴违规收益”而来,而是欲推选“自家人”刘志祥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最终钻取投票制度的“空子”成功助推刘志祥当选。此举引来了中小股东的强烈质疑。

山东京博“不请自来”

  国通管业本月初曾发布公告,宣布于4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得知此事的山东京博随后于本月中旬突然向上市公司提交临时提案,拟提名刘志祥为国通管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显示,刘志祥曾任山东京博财务部部长、首席财务官秘书、预算管理部总监等职务,现任山东京博董事会秘书。

  值得一提的是,股东大会距今已过去两天,但国通管业至今仍未披露换届选举的最终表决结果。记者从一位参会股东代表处获悉,由于山东京博属于“不请自来”,其临时提名高管的做法遭到了大多数股东的“抵制”,即对该项议案投出了反对票。反观山东京博,尽管仅持有国通管业6.67%的股权,但其却充分利用了累计投票制的特点,将所持“选票”全部投向了刘志祥,令后者顺利当选董事一职。

  不过,由于山东京博至今未向国通管业缴付短线交易违规收益,此番“偷得”董事席位的做法当即激起了中小股东的不满。作为中小股东,高石创投会上便表示山东京博无权向上市公司派驻董事,董事会应当限制其提名和派遣董事的权利。在其看来,如果山东京博所派代表进入董事会,极有可能为追缴短线收益的行动设置人为障碍。

  高石创投代理律师王智斌昨日向记者表示,山东京博作为严重损害国通管业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一方,在没有履行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其股东权利应受到合理限制。虽然不能限制其分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限制其提名董事的权利是完全合理而且合法的,即在法理上山东京博不应再享有提名董事的权利。

  王智斌进一步指出,国通管业《公司章程》第56条还明确要求,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候选人“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等,但国通管业4月13日所发公告中仅简单介绍了刘志祥的简历,故在信息披露上存在瑕疵,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也存在重大疑问。

  中小股东再度发函催缴违规收益

  除对山东京博向上市公司提名董事表示不认可之外,中小股东对于国通管业在短线交易收益追缴上的“拖沓”也逐渐失去了耐心。

  国通管业股东高石创投去年6月上旬委托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向上市公司发函,要求公司尽快起诉山东京博,追索其短线交易违法所得。国通管业此后曾多次电话联络山东京博,要求将短线交易获利款项支付给上市公司,但山东京博始终未给予明确答复。去年10月,上交所曾向国通管业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董事会说明迟迟未收到山东京博短线交易获利款项的原因以及追讨款项的进展情况。国通管业当时曾表示已为相关诉讼积极做准备。但此后公司对于该项收益追缴却又“没了下文”。

  有鉴于此,高石创投、锦湖湾投资、张瀚冰三名中小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再次向国通管业致函,敦促公司董事会立刻起诉山东京博追索巨额收益,并强调,如果公司董事会仍怠于履行职责,其将考虑代位诉讼并依法追究负有责任董事的连带责任,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上海证券报徐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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