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桂衍民

  国内首例由发行人股东主动出资2亿元为造假事件赔偿——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补偿工作已于日前正式启动。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上述补偿对象共涉及100多家券商营业部的1万多名投资者。

  大股东设补偿基金

  海联讯7月19日公告称,该公司4名控股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杨德广出资2亿元设立“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用于补偿适格投资者因海联讯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

  根据公告,因海联讯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接受专项补偿基金的补偿,也可以不接受补偿。如果不接受补偿,投资者可以向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等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

  对此,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表示,该公司接受海联讯四名股东委托,担任海联讯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的管理人,负责该基金的日常管理及运作,不收取任何报酬,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上周五表示,上述补偿行为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由大股东主动出资运用市场机制补偿投资者的首个案例,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督促违规或涉案当事人主动赔偿投资者,尤其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依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其他资产用于赔偿中小投资者”有关要求和精神的体现。

  今年4月30日,海联讯发布相关公告,调减该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375万元,调减净利润359万元;调减2011年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2204万元,调减净利润2078万元;调减2012年净利润340万元。同日,海联讯4位个人股东发布声明,称愿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前述财务数据更正及调整给适格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并适时启动赔偿工作。

  牵涉万名投资者

  据介绍,尽管监管部门对海联讯的调查尚在进行中,但随着7月19日补偿基金的设立,补偿工作小组已经正式开始运转。据该小组初步统计,此次海联讯造假补偿基金共涉及分布于全国各地的100多家证券营业部的一万多名投资者,该小组后续将通过这些营业部逐一寻找这些投资者。

  根据上述补偿基金公告,从2011年11月11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不含4月30日)买入海联讯股票,且在2013年3月22日、2013年4月27日、2014年4月30日三个关键时点中任一时点持有海联讯股票的投资者,在前述三个关键时点或之后因持有或卖出海联讯股票产生亏损的,均属于该基金的补偿对象。

  除了设立补偿基金,海联讯主要股东此前还作出两项重大承诺:一是如海联讯截至2011年底的应收账款到2014年12月31日仍然无法足额收回、发生坏账损失,上述主要股东将个人出资足额补偿;二是将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一位深圳投行人士表示,海联讯控股股东主动出资设立补偿基金,是一种知耻后勇的行为,体现的是主要股东的知错、纠错的诚意和决心,以及主要股东对该公司未来的信心。

  不过,这位投行人士也表示,海联讯自己吞下的苦果,值得一切造过假和准备造假的公司深刻反思。主动理赔不能替代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只能作为海联讯对自己的一次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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