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002388)近期表现疲弱 索赔时效临近届满
发文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2026年10月22日,新亚制程(002388)披露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多项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说明文件,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系列议案同步亮相。此前公司已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监管处罚,相关虚假陈述的索赔窗口仍在诉讼时效之内。
重组议案集中披露,新亚制程(002388)股价承压
根据公告清单,公司当日一次性披露了6份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文件,其中包含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的说明。这一组文件的集中出现,意味着公司正在推进一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事项。
近期公司股价承压,连续出现明显下行。需要说明的是,股价波动本身不构成对违规事实或索赔结果的认定,投资者判断适格性仍应以买入、持股时点为准。
处罚已落地:资金占用与坏账计提不准确两项违法事实
往前追溯,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2022年10月8日,新亚制程通过支付保理业务款项的方式对外转出26,642万元,资金经划转最终用于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徐琦及其关联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2023年1月,公司以同样方式转出被占用资金,涉及本金27,139.3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5%。上述占用资金截至2023年3月底已全部归还,但公司未及时披露。
另一项违法事实指向财务数据本身。公司未能恰当计量对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866.62万元、858.48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0.83%、50.54%。综合两项,监管部门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公司公告称,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6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5亿元、同比增长6.24%,归母净利润-0.12亿元、同比下降278.91%,资产负债率59.87%。
新亚制程投资者索赔:条件、时效与管辖法院
处罚落地意味着虚假陈述的事实基础已经具备,接下来的争点转向投资者是否符合索赔条件。本案实施日为2023年4月28日,揭露日为2024年1月11日,围绕这两个时点划定的区间,构成了新亚制程索赔条件的核心。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期间曾买入该股、并在2024年1月10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从案件进展看,该案此前已有新增起诉,2025年9月16日进行了一审开庭,目前仍在司法程序中推进。就新亚制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而言,管辖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时效截止2027年1月10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同类案件的处理经验显示,此类纠纷多以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达成调解或由法院判决方式结案,赔偿款的具体金额由法院依法核定,个案结果不代表同类案件结果。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新亚制程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需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是否适格还需结合具体交易记录判断。
问:新亚制程涉案3亿元,和我的索赔金额有关系吗? 答:涉案金额反映的是违规行为的规模,投资者可主张的赔偿以其实际损失为基础,由法院依法核定,两者并非同一概念。
问:新亚制程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此类案件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具体费用承担方式需与代理方另行确认,投资者可先了解规则再作决定。
问:新亚制程索赔时效到什么时候? 答:诉讼时效截止2027年1月10日,超过该期限主张权利将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案件要素一览
| 案件要素 | 具体内容 |
|---|---|
| 证券代码 | 002388 |
| 实施日 | 2023年4月28日 |
| 揭露日 | 2024年1月11日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7年1月10日 |
| 管辖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必读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