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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宜通世纪公告一个月前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 律师:上市公司信披要“有始有终”

发布时间:2023-04-08 12:00:00|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证券日报就《宜通世纪公告一个月前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 律师:上市公司信披要“有始有终”》相关事宜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不过,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已经公告过但尚无结果的事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做到“有始有终。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23-04-08):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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