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被罚将引发投资者诉讼 兴业证券或成第2被告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长生生物“问题疫苗”案调查结果出炉,证监会拟顶格处罚60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符合条件投资者可索赔,财务顾问兴业证券或成第二被告。新浪财经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10月16日国家药监局拟对长春长生开出91亿元罚单,证监会拟对长生生物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对四名当事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经调查,长生生物存在未披露问题疫苗停产召回、年报虚假记载等五项违法事实。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介绍,证监会的处罚告知表明长生生物除产品质量问题外还涉嫌构成证券虚假陈述,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长生生物提起索赔诉讼。其认为兴业证券作为长生生物财务顾问,2015至2017年三份内控核查意见均未提示风险,涉嫌未能勤勉尽责;如证监会认定其违反《证券法》173条,正式诉讼时将考虑把兴业证券作为第二被告,法院若采纳则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新浪财经(2018-10-17):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