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马永威待过的营业部:看着不起眼 常被要求协查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证监会公布“福达股份”市场操纵案,马永威等人借温州营业部账户操纵股价6个交易日狂赚2289万余元。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福达股份期间股价飙升52%,龙虎榜买卖前五多出自江浙沪营业部,马永威租借企业家账户并约定收益分成。记者走访温州涉案营业部发现其不起眼。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证券法》第八十条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交易、禁止出借账户;出借账户资金给法人操作并约定收益分成协定法律明令禁止、协议无效不认可。自然人之间出借则存在本金亏损无法收回、收益无保障等风险;若受托人操纵市场,委托人知情或合谋需担责。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