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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太尔股东赔偿磨叽遭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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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太尔控股股东英达钢构未按时履行2016年业绩补偿承诺,遭湖北证监局责令改正,原定6月16日审议变更补偿方案的股东大会终止。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6年斯太尔动力扣非净利润1.23亿元,与承诺差额4.87亿元。截至6月11日英达钢构超期未履行。湖北证监局责令9月1日前改正并承担违约赔偿。此前6月1日斯太尔曾通过变更补偿支付方式议案。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责令改正是监管层督促控股股东履行协议、对延期者追责,并非同意延期至9月1日,9月1日前必须履行,否则有进一步监管乃至处罚。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2017-06-14):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更正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交易所关注函等函件的回复》的更正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交易所关注函等函件的回复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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