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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清算子公司无果 上海绿新遇并购“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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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新寻求司法强制清算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再度遇挫,二审被驳回,双方围绕收购、资金往来反目。新京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上海绿新2013年6月以7380万元获浙江德美60%股权,后指实际经营者王斌违规、对公司失去控制,今年1月公告歇业清算。嘉兴中院二审驳回强制清算申请。王斌反举报绿新清算公告涉虚假陈述。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清算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资不抵债走破产程序清算;另一种是股东不愿继续经营但未达破产程度,需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才能进行清算。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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