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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配资阳光化左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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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配资清理进入尾声,配资公司纷纷暂停或转型,股票配资暴利时代终结,阳光化运行短期无望。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4月17日起监管层逐步加压清理配资,7月12日严禁子账户等分账户违规交易,恒生HOMS系统等被清查。配资公司曾暴利(有的净资产收益率超800%),现转做阳光私募或线下。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股票配资一般是在融出方账户下进行,融资方出借自己股票账户给融入方使用,这是《证券法》第80条禁止的交易行为,也是本轮监管清理场外配资遵循的重要法律依据;其表示不存在场外配资阳光化的空间,除非有重大立法变化。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2015-08-03):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子公司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子公司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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