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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行政和解制度有望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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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投资者有望通过行政和解制度获得直接赔偿,律师指细节仍需细化。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相关行政和解试点工作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不同于民事诉讼,行政和解规定了明确的和解受理、协商期限,可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使投资者获得赔偿;此前万福生科造假案中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设立3亿元专项基金,已尝试引入行政和解思路。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指出,行政和解制度涉及投资者的实际利益,在证监会与行政相对人磋商和解方案时,补偿方案的问题上应建立明确具体的听证制度;忽略投资者声音、没有听证程序的行政和解背后,其行政权力无法公开透明行使,有帮助违法者逃避法律制裁的通道之嫌;征求意见稿对部分行政相对人的信批义务进行豁免,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和解协议履行五个环节中均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共 2 次)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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