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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涉嫌故意隐瞒关联交易 12年零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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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因重大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被福建证监局责令改正,关联交易占净资产比例最高超100%。理财周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8月9日三木集团公告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被指出2012年、2013年与关联人华永贸易、华永科技发生的大额关联采购销售及债权债务往来均未按规定审议披露,其中2013年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发生额12.39亿元、占上年净资产的100.77%。公司自2001年10股配3股以来已12年未分红。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三木集团关联交易占净资产总额达百分之七八十甚至超过百分之百,是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完全达到需要行政处罚的程度,但目前并未进行行政处罚;投资者民事索赔以行政处罚为前提,以监管措施替代行政处罚属于执法不当;华永贸易此前多年一直作为关联方披露,2008年后却变成"外部单位",实际上是出于故意的隐瞒。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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