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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案又现胜诉判决 投资者索赔得法院全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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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诉华鑫股份原大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虚假陈述案再获胜诉判决,原告方诉求几乎得到法院全部支持。投资快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3年9月3日华鑫股份发布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仪电集团持股超5%及增至24.95%均未披露,构成虚假陈述。继吴立骏代理的第一批14名投资者获赔后,王智斌代理的第二批投资者也获上海市一中院一审判决支持,案件仍在诉讼时效内。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该案诉请除四舍五入导致的细微差异和利息具体金额外得到法院全面支持;该判决首次明确指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虚假陈述同样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意义深远;法院还完全支持其关于揭露日认定的创新观点,使投资者比传统方法获得更多赔偿。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必读公告

  • 资金占用/担保华鑫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纪律处分关于华鑫期货有限公司收到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华鑫期货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华鑫期货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对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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