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案庭审直击:控辩双方激辩证据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投资者诉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案6月9日在上海市二中院开庭,4位股指期货投资者索赔38.96万元,原被告双方就证据问题多轮交锋。理财周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6月9日投资者诉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案开庭,4位股指期货投资者索赔389600元,其中2位上午买入、1位下午内幕交易时段买入、1位上下午均有买入。原被告就光大证券对冲交易合规性、信息是否公开、股价与损失因果关系等9个方面形成对峙。此前杨剑波诉证监会案在北京一中院开庭。
王智斌律师观点
作为原告代理律师,王智斌方在庭审中认为被告混淆了内幕交易民事赔偿与操纵市场民事赔偿的区别,原告并非基于操纵市场案由索赔,被告成交量占比无论大小都不影响其基于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指出被告未对行政处罚提出复议或诉讼,已在行政处罚程序中认可隐瞒内幕信息的事实,民事诉讼中再提出不存在内幕信息违反“禁反言”原则,其做空期间股指快速下跌恰恰证明原告损失与被告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理财周报(2013-08-16):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