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求谁原谅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海联讯四位大股东公告承诺主动赔偿适格投资者,成为A股上市公司大股东主动承担造假成本第一案,但其上市资格及赔偿核算仍存疑。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海联讯2011年11月在创业板上市,2013年3月21日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证监会披露其2009至2011年虚构应收账款收回、部分销售收入涉嫌造假;章锋等四位大股东合计持有64.15%股份,承诺主动赔偿、以现金补足坏账并承诺未来一年回购50万至300万股。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对投资者赔偿有一套详细算法,但计算方法随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等认定的不同以及买入平均价计算方法的不同而存在较大争议。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