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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民诉华鑫股份火速结案 处罚到获赔仅用时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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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位投资者诉华鑫股份(原上海金陵)虚假陈述案和解,股民均获索赔金额95%-100%赔偿,从被处罚到和解结案仅用时4个月。投资快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股民诉上海金陵大股东仪电集团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获得重大突破,原告投资者成功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达成和解;吴立骏律师代理的三位股民索赔金额共计6.8万余元、各获索赔金额95%的和解比例,王智斌律师代理的三位投资者均获得索赔金额100%的和解比例;案件诉讼时效截止到2015年9月2日;该案创造了中国自有证券索赔法律机制以来的两项记录:虚假陈述和解获赔时间最短、首起只诉上市公司大股东虚假陈述并获赔的案件。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其代理的三位投资者起诉金额分别为2128元、71999元、107163元,均获得索赔金额100%的和解比例,诉讼费用由被告公司支付,赔偿款的支付时间为1月27日之前;该案从立案到投资者100%获赔历时仅2月有余,这为证券市场正在艰难进行的其他案件立了榜样,也为正在维权的投资者树立了信心。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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