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提管辖权异议拖延索赔审理
发文时间:| 更新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佛山照明对索赔案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定10月22日在广州中院的开庭无法如期进行。投资快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原定于本月22日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的佛山照明民事索赔案无法如期进行,原因是佛山照明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在证券民事维权领域,被告上市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后再提起上诉,已是拖延时间的惯用伎俩;佛山照明民事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由于佛山照明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案件审理将会延后,公司旨在拖延时间,所以法院驳回异议后还会提出上诉,这样一来一回就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明年春节前开庭的希望似乎有点渺茫。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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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一)
- 问询函关于深交所关注函核查结果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及核查进展情况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