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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湘股撒谎,被中小股东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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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投资、岳阳兴长因虚假陈述被中小股东告上法庭,案件已在长沙中院立案,将分别于11月9日、12日开庭审理。媒体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财政部2009年10月19日、2010年10月26日分别对湖南投资、岳阳兴长作出财政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其在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湖南投资未将两个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虚增资产823万元和虚增所有者权益323万元,2008年欠缴税收8792.36万元;岳阳兴长被处以10万元罚款。据不完全统计,参与索赔的投资者达数百人,损失金额超过数百万。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两家公司违规披露会计信息的行为都已构成证券法意义上的虚假陈述行为,受到侵害的投资者都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财政部已经有了处罚,湖南投资造成财务违规,自然年报不准确,这样就诱导了投资者,依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对这个案子还是很有信心的。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媒体(2012-11-06):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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