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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信托现兑付违约 投资者本金基本可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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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到期的房地产信托规模达1172.5亿元,兑付违约风险引发关注,业内称若到期不能兑付构成违约,投资者本金基本可以保证。上海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据诺亚财富统计,2012年到期的房地产信托规模逐季递增、全年达1172.5亿元,远高于2011年的470.5亿元,今年3月、6月、7月和8月为到期高峰。天津星耀五洲项目背负四个大额信托计划,成为此轮信托危机中的典型代表。信托业人士称当现金流出现问题时,信托公司多采取股权处置方式,由资金雄厚的其他市场主体并购接盘。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如果到期不能兑付构成违约,则按照约定偿付投资者本金;第二种是走破产程序,即当公司负债总额超过净资产时房地产公司可启动破产清算偿付,假如一家房企债务100亿元而净资产只有80亿元,不考虑其他因素投资者只能拿到本金的80%;还可走破产重整计划,但时间更长、问题更复杂。投资者一般不用担心的,信托公司会想办法兜底,不会允许不按期兑付的发生。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上海商报(2011-12-29):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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