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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方药业被实名举报 能否重组成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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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方药业投资者索赔案9月5日在郑州中院开庭,同时遭律师实名举报10条“罪状”,正值重组关键期。新华08网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投资者以财政部会计质量检查公告为依据起诉天方药业“虚假陈述”,索赔60.4万元;双方争论焦点一是行政处罚对象究竟是谁,二是上市公司是否构成“虚假陈述”;财政部检查发现其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外单位票据贴现息787万元、无真实交易开具银行承兑汇票9.35亿元等问题。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原告代理律师)称根据财政部公开信息显示,被处理决定的对象应该就是天方药业,因公司“虚假陈述”和没有及时信息披露,原告姜桂英按照买入和卖出的均价估算损失50余万元。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新华08网(2012-09-06):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退市风险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 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之回复>的核查意见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特别处理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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