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不免责!威创股份被判赔股民 11.66 万,这些股民还可加入
发布时间:2026-02-05 11:43:42| 联系电话:133019152862026 年 2 月 3 日,已退市的威创股份(原证券代码 002308,现威创3 ,退市代码400253)披露重大诉讼公告:股民张某俭诉其证券虚假陈述案一审胜诉,获赔 116550.88 元(约 11.66 万元),11 名离任董监高连带担责,2023 年 6-12 月持股受损股民可依法主张权利。
这一判决打破了 “退市即免责” 的市场误区。作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因股价连续低于 1 元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企业,威创股份此前已因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广东证监局重罚 800 万元,实控人陆克平更是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此次胜诉案例明确,上市公司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维权,违规责任主体仍需担责。
回溯监管查明的违法事实,威创股份的违规行为堪称严重:实控人陆克平隐瞒控制权变更,导致 2023 年半年报虚假记载;时任高管刘钧擅自划转 13.26 亿元公司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占当时公司净资产的 67.24%,且未及时披露;2023 年三季度报告未如实披露 5.4 亿元关联方资金往来,同样存在虚假记载。这些行为直接导致股价异动,给投资者造成实质性损失。
此次胜诉的张某俭案中,法院判决赔偿金额涵盖投资差额、佣金及印花税,陆克平、刘钧等 11 名责任人按过错比例承担连带责任,最高全额连带、最低承担 2% 责任。这一结果为后续同类维权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体现了 “违规必追责” 的监管导向。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相关规定,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2023 年 6 月 19 日之后有买入、且 2023 年 12 月 22 日持有威创股份的股民,具体索赔资格。需要注意的是,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诉讼时效至今年年底届满,投资者需及时主张权利,避免时效届满丧失胜诉权。
威创股份案再次印证了 A 股投资者保护机制的不断完善。即便上市公司退市,只要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受损投资者仍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类似康美药业等案例中,数万投资者通过集体诉讼成功获赔,彰显了法律对投资者权益的保障力度。
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建议及时梳理证券账户交易记录,保留好股东账户证明、交易对账单等关键证据,通过正规法律渠道咨询维权事宜。需特别提醒的是,本文信息基于公开公告及监管文件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法律意见,具体维权细节应参考专业律师意见。
退市不是违规主体的 “保护伞”,威创股份的判决为市场敲响警钟: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必须敬畏市场、敬畏法治,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投资者在权益受损时,也应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威创股份索赔FAQ
Q1: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索赔?
A:在2023年6月19日-2023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2023年12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股民可参与。
Q2:公司已退市还能索赔吗?
A:可以。退市不影响投资者依法起诉索赔资格,虚假陈述责任仍需承担。
Q3:索赔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A:身份证复印件、股票交易记录流水(对账区间:首次买入至2023年年底,主流券商处已可在线调取电子版)。
Q4:案件目前进展如何?
A:广州中院已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获赔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
Q5:索赔有时效限制吗?
A:诉讼时效为三年,至2026年12月23日届满,符合条件者建议尽快参加,避免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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