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矫月

  刚刚于近日披露整改公告的友利控股(11.00,0.00,0.00%)再次于昨日晚间披露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称,2013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将按原预定时间进行。

  据了解,友利控股此前曾被查出有多项未披露的信息,对此,公司刚刚于8月10日公布整改措施。而此次,公司又再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由此可见,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隐患。

  隐瞒关联交易

  经查,友利控股关联自然人对凯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实业)存在重大影响或控制情形,凯盛实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未披露与凯盛实业的关联方关系,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巿规则》(2008年修订〕第10.1.1条、第10.2.4条的规定,也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原则第15号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第三十七条“披露企业的关联方情况”的规定。

  资料显示,凯盛实业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恒创特种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创)25%股份,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氨纶)27.86%股份,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利特纤)25%股份。

  对此隐形关联关系,友利控股称,公司董事会明确要求控股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消除因对关联方存在重大影响或控制情形的自然人通过隐形关系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交换承兑汇票违规

  除了上述隐形关联方问题外,友利控股还曾被查出“公司与关联方存在交换承兑汇票的行为,未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1年,公司与关联方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交换承兑汇票400万元,与关联方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锅炉)交换承兑汇票684.26万元,与双良集团交换承兑汇票68万元,与双良集团销售分公司交换承兑汇票450万元,全年累计发生与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人进行的同类关联交易1602.26万元,占友利控股2010年末净资产的0.97%。

  此外,2012年,公司与双良锅炉交换承兑汇票1650.83万元,出售承兑汇票给双良锅炉6801.46万元。全年累计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同类关联交易8452.29万元,占公司2011年末净资产的5.11%。

  对于上述发生的交换承兑汇票行为,友利控股皆未予及时披露。

  对此,友利控股表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2011年-2012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换承兑汇票事项进行清理、清查,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并表示“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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