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已经不足20天了。”昨日,记者从相关证券维权律师处获悉,轰动一时的岳阳兴长虚假陈述案首案开庭,庭审仅有一位投资者提出了九万多元的赔偿请求,即使加上后续9位投资者的索赔请求,索赔总额不到百万。多位一线证券维权律师告诉记者,投资者信息闭塞、法律空白以及证监会效率低等因素导致维权艰难。
全部索赔额不到百万
“本次开庭为最早起诉的一位投资者,起诉金额为9.4万元,加上后续9位投资者合计索赔不到一百万元。”本案原告代理律师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记者,投资者诉岳阳兴长虚假陈述案日前开庭审理,诉讼时效至2014年11月22日,留给投资者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王智斌告诉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岳阳兴长虚假陈述行为恶劣。“2009年,部分小股东提出了罢免董事长等提案,而审议提案的股东大会中,已注销的原控股股东仍参与投票,最终小股民提案未获通过,公司却认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据王智斌介绍,2012年11月,岳阳兴长因原控股股东注销之后未及时公告,受到了证监会的处罚。
“从投资者第一次买入股票至基准日,深成指上涨达55.74%,而同期股票下跌14.52%,被告的虚假陈述对股价造成严重拖累。”王智斌透露,开庭当日他共提交了10份证据,证明因岳阳兴长虚假陈述,涉案股票走势与大盘严重背离,岳阳兴长方面只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证据,意图证明虚假陈述情节轻微,并拒绝调解。
多位一线律师揭维权难点
为何这么一个轰动案件,索赔金额不足百万?王智斌认为,首先是处罚效率不高,就像本案,2009年就见端倪,但行政处罚在2012年底才做出,很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已不再关注此案;其次,案件审理周期比较长,这也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维权热情。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多位一线证券维权律师,他们从不同角度向记者揭示了证券维权的难点。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表示,缺少资金支持以及地方保护思想造成投资者维权难。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臧小丽律师认为,之所以加入索赔的股民那么少,其实还是信息问题。“实际上,很多股民不是放弃索赔,而是根本不知道可以索赔和怎样索赔。”臧小丽表示。
对于解决之策,王智斌认为,国家应该加强法律建设。臧小丽则建议,国家在制度设计上,股民索赔案可以采取国外的集团诉讼的模式,即采取“明示退出,默示参加”,只要不明确反对,即视为同意,提高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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