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北化工(600727)索赔维权的征集公告

 


 

目前状态:二审中

 

历史进展

 

    我们采取了及时、有效地法律行动,以下为截止于目前的案件进展:

 

    1.2012年10月,首批案件完成立案

 

    2.2012年11月,收到开庭通知书,定于12月开庭

 

    3.2012年12月,因传票无法送达被告,开庭延期

 

    4.2013年1月,被告提起管辖权异议,开庭延期

 

    5.2013年1月,管辖权异议被济南中院驳回,鲁北化工上诉至山东省高院

 

    6.2013年3月,鲁北化工管辖异议上诉被高院驳回,管辖权确定

 

    7.2013年6月,首批开庭审理(开庭通知

 

    8.2013年6月, 二批案件完成立案

 

    9.2014年8月,二审将于下月开庭(开庭传票

 

   10.未完待续,维权持续进行中,我们一直在努力

 



征集条件

    2007年4月28日至2009年6月12日期间买入st鲁北(600727,鲁北化工)且在此期间未全部抛售的投资者

    

维权流程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请先将打印好的对账单及联系方式(单独一页纸写明: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账面亏损额)邮寄给我们,我们免费核算损失,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我们会提供后续材料,办理委托手续。详细流程可点击“维权流程”、进行了解。

   备注:对账单(样式参考:对账单)中需显示的“对账期间”应为:2007年4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如第一笔买入是在2007年4月1日之前的,则对账期间为第一笔买入至2009年8月31日)。

 

 维权费用    

   我们作为专业的律师团队,考虑到股民已受损,我们愿意以“风险代理”的方式进行维权,即: 

   股民事前无需支付律师费,律师费将在股民所获得的赔偿额中按比例提取,如股民未获得任何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差旅费亦不收取。 

   维权费用您可点击“维权费用”了解详情。

   其他问题可点击“索赔问答”进行了解。

 

案件背景

    2012年5月23日,鲁北化工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证监会的通报,鲁北化工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详情可参见证监会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3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起诉该上市公司的条件已具备。自2012年10月份首批投资者起诉立案后,全国各地投资者纷纷起诉维权。 

 

社会关注

    本案获得了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主流媒体对我们代理该案的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您可点击以下标题浏览相应内容:

   1.“隐形”上市公司鲁北化工注册地址人间蒸发  

   2.鲁北化工(600727)或遭大规模诉讼,首案下月开庭

    3.中小股东诉鲁北化工虚假陈述案开庭

    4.鲁北化工案:首批已开庭

    5.鲁北化工诉讼时效仅剩半年 


 

关于我们

 

    王智斌律师团队长期致力于股东维权诉讼。服务对象既包括二级市场投资者,也包括拟上市公司和其他公司中的中小股东;服务领域既包括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索赔,也包括为中小股东争取其他股东权益。 

 

    截止至2014年5月,已针对30余家上市公司(预征集 正在征集 正在诉讼)启动证券诉讼行动,其中,山东京博虚假陈述案为全国第一例诉股东虚假陈述案、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代理投资者已逾500人,创造了证券诉讼领域的新纪录。

 

 

维权贴士

    1.虚假陈述索赔中,投资者损失的范围如何界定 

    2.如何界定虚假陈述,四种类型虚假陈述行为的具体含义

    3.虚假陈述案中,如何认定因果关系

    4.虚假陈述案中,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5.哪些投资者在虚假陈述案件中具有索赔资格

    6.虚假陈述诉讼中通常的争议焦点

    7.微访谈:中小股东维权的现状和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