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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002512)福建证监局对中兴华所处同等金额罚款283.02万元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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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福建证监局对达华智能(002512)2021年至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283.02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审计机构被追责,意味着监管对达华智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链条的认定已延伸至中介环节,而上市公司自身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早在2026年4月25日即已落地。

审计机构领罚283.02万元,达华智能年报问题再被点名

公开信息显示,福建证监局认定中兴华所在达华智能2021年至2023年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对上述三期财报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两名相关人员被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具体来看,监管认定的上市公司违规事实集中在三个方面: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进展情况、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2月2日,达华智能控股子公司福米科技与昆山之奇美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794,99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57%,公司迟至2026年3月才补充披露。2023年年报则因提前确认两家子公司处置收益、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等,累计虚增利润85,762,160.64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4.32%。

基于上述事实,福建证监局对达华智能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陈融圣被罚350万元,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高利被罚280万元,其余相关责任人被分别处以250万元至80万元不等罚款。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3月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由“达华智能”变更为“ST达华”。

达华智能投资者索赔:部分案件定于11月4日一审开庭

行政处罚落地为民事索赔提供了事实基础。达华智能投资者索赔的适格范围,以2021年12月7日(实施日)至2025年1月1日(揭露日前一日)为初步区间,该区间内买入、且在2025年1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诉讼时效截止2028年1月1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从案件进展看,部分投资者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已送交法院,部分案件已进入立案流程。根据最新节点,部分案件将于2026年11月4日进入一审开庭程序,法院不采用当庭宣判方式。该案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2021年12月7日至2025年1月1日期间曾买入该股、并在2025年1月1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达华智能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初步区间为2021年12月7日至2025年1月1日买入且期末仍持股,最终适格条件以法院生效认定为准。

问:达华智能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8年1月1日,自揭露日起算三年,逾期主张将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问:达华智能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此类证券虚假陈述案件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投资者在获赔前一般无需预付律师费,具体费用承担方式以双方约定及法院认定为准。

问:达华智能2023年年报虚假记载涉及哪些事项? 答:主要涉及提前确认两家子公司处置收益、福米产业园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等,累计虚增利润8576.22万元。

问:达华智能索赔案件处理到哪一步? 答:部分案件已进入立案流程,部分案件定于2026年11月4日一审开庭,判决后另行通知。

案件要素一览

案件要素具体内容
证券代码002512
实施日2021年12月7日
揭露日2025年1月2日(以法院认定为准)
诉讼时效截止日2028年1月1日
管辖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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