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300111)股价震荡下行 投资者维权案索赔通道开启
发文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2026年10月22日,向日葵(300111)股价延续近期弱势,公司此前已于10月16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行情承压之际,这家因重组预案误导性陈述被罚300万元的公司,其投资者索赔诉讼仍在司法程序中推进。
重组预案"定制化代工"表述被认定误导性陈述
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2025年9月22日向日葵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称拟购买漳州兮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40%股权,并称兮璞材料主要盈利模式为"定制化代工+自主生产"相结合。
经查,截至预案披露日,兮璞材料自有工厂仍在建、尚不具备自主生产能力,主要产品系标准化产品,前述盈利模式表述存在误导性陈述。预案披露后,向日葵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成交量显著放大,2025年12月26日深交所就此下发《关注函》。
浙江证监局认定,公司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吴少钦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岚处以60万元罚款。
向日葵投资者索赔:哪些时点买入的股民可能符合条件
监管处罚落地后,受损投资者的民事索赔路径随之清晰。本案实施日为2025年9月22日,揭露日为2026年1月15日,揭露日前一交易日为2026年1月14日。管辖法院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2025年9月22日至2026年1月14日期间曾买入向日葵股票、并在2026年1月14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9年1月14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需要说明的是,公司被处罚不等于投资者必然获赔,是否适格仍需结合买入卖出时点、持股数量与揭露日具体判断,赔偿金额由法院依法核定。
索赔进展:部分投资者起诉材料已送交法院
公开信息显示,2026年2月4日本批新增部分起诉;2026年7月29日,部分投资者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已送交法院。目前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推进,后续安排以法院通知为准。
经营层面,2026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1.09亿元、同比下降24.82%,归母净利润-0.12亿元。公司公告称,本次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向日葵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本案实施日为2025年9月22日,揭露日前一日为2026年1月14日。在该区间内买入、且于2026年1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向日葵股票的投资者,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主张赔偿,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向日葵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9年1月14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时效为三年,自揭露日起算,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早关注。
问:向日葵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此类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律师费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即在投资者实际获得赔偿款后按约定比例收取,未获赔前一般不产生前期费用。具体收费方式与承担安排,以双方委托合同约定及法院认定为准。
问:向日葵索赔案件处理到哪一步? 答:2026年2月4日本批新增部分起诉,2026年7月29日部分投资者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已送交法院。目前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推进,后续安排以法院通知为准。
案件要素一览
| 案件要素 | 具体内容 |
|---|---|
| 证券代码 | 300111 |
| 实施日 | 2025年9月22日 |
| 揭露日 | 2026年1月15日(以法院认定为准)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9年1月14日 |
| 管辖法院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关注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关注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关注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