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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1450万元 此前信披违规引发受损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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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晚间,佳缘科技(301117)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四川证监局警示函,公司因年报虚增营收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450万元。随着处罚正式落地,围绕该股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索赔线也随之明晰。

佳缘科技(301117)处罚落地:四年财务数据被认定虚假记载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52号)查明的事实,佳缘科技自2019年起与客户A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业务,在收入确认条件并不满足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由此导致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出现大幅虚增、虚减。具体来看,2019年营业收入虚增2,015.60万元、2021年虚增2,803.38万元,2020年、2022年则分别虚减687.65万元、2,562.47万元。

此外,公司2020年介入装备公司与科技公司之间正在履行的购销业务链条,相关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虚增营业收入1,327.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4.24万元。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叠加,最终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中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及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四川证监局同日出具的警示函则指向另一事项:2021年公司与某客户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业务时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4年度虚减营业收入76.64万元、虚减利润总额56.53万元,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4名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佳缘科技投资者索赔:谁能主张、时效几何

处罚落地意味着投资者索赔的事实基础进一步明确。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2022年1月17日至2026年7月8日期间曾买入该股、并在2026年7月8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案管辖法院为成渝金融法院,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9年7月8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目前佳缘科技索赔登记通道已经开启,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主张。

从公司层面看,佳缘科技已就行政处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并表示将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经营数据方面,公司2026年中报显示,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0.57亿元,同比下降65.93%;归母净利润-0.67亿元,同比下降1329.66%。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佳缘科技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初步索赔区间为2022年1月17日至2026年7月8日,该区间内买入且在2026年7月8日收盘时仍持有佳缘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登记。最终适格条件以法院生效认定为准。

问:佳缘科技年报虚增营收的具体情况如何? 答: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万元、虚减687.65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的15.39%、3.61%、8.85%、9.51%。

问:佳缘科技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9年7月8日。投资者应在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问:佳缘科技索赔有成功案例吗? 答:本案目前处于索赔登记阶段,暂无生效判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已有同类案件投资者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的先例,但个案结果取决于交易记录、损失计算等具体因素,不代表本案必然获赔。

问:佳缘科技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此类案件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前期不收取律师费,待投资者实际获得赔偿后再按约定比例收取,具体安排需与代理律师沟通确认。

案件要素一览

案件要素具体内容
证券代码301117
实施日2022年1月17日
揭露日2026年7月9日
诉讼时效截止日2029年7月8日
管辖法院成渝金融法院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必读公告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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