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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2(300052)索赔案终审判决落地 部分案件已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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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中青宝(300052)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迎来关键节点。本站案件进展显示,法院已对部分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并已通知涉及到的委托人。此前该案于2026年2月9日获一审胜诉,被告随后提起上诉,此次终审判决落地意味着该部分案件的索赔诉讼取得实质性结果。

终审判决落地,索赔区间与时效需重点关注

回顾该案诉讼脉络,2025年7月15日及11月26日,该系列索赔案先后两次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6年2月9日,部分案件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被告中青宝等随即于3月3日提起上诉。2026年4月8日披露的信息显示,部分案件曾安排于5月22日一审开庭。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索赔区间覆盖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2023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在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中青宝股票、并在2023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主张索赔。

诉讼时效是本案投资者需特别留意的关键节点。根据相关规定,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6年4月26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目前时效已进入最后阶段,尚未主张权利的适格投资者需尽快评估自身交易记录。

违规事实与监管背景

该索赔案的违规事实源于中青宝定期报告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202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2019年至2021年期间,子公司宝腾互联与高德信签订采购合同后,再与高德信介绍的6家公司签订相同标的销售合同,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导致中青宝披露的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决定显示,上述三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7,958.58万元,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多名相关责任人同步被罚。此外,公司还存在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问题。2026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0.62亿元,同比下降36.45%,归母净利润为-0.30亿元

案件要素一览

证券代码300052
实施日2020年3月27日
揭露日2023年4月27日
索赔条件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2023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
诉讼时效截止日2026年4月26日
管辖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规事由年报虚增营收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终审判决对后续案件有何影响? 答:法院已作出部分终审判决并通知涉及到的委托人,该结果系个案认定,不代表同类案件结果。其余未判决案件仍在审理流程中,需以法院后续安排为准。

问:诉讼时效即将截止,现在主张权利还来得及吗?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6年4月26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核查交易记录,在时效届满前完成权利主张。

问: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属于适格投资者? 答:需确认是否在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中青宝股票,且2023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具体是否符合索赔条件,需结合您的交易记录与本案进展,由专业人士进一步确认。

问:案件目前处于什么阶段? 答:部分案件已获终审判决,其余案件处于一审或材料递交阶段。后续进展以法院通知及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文末备注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中青宝(300052)索赔专题”页面。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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