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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上海首例!违规披露处罚入刑,这家上市公司4名责任人获刑;这段时间买入的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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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中毅达因虚增利润被刑事追责,上海三中院一审判决任某某等4名责任人获刑并处罚金,该案系上海首例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案件。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就中毅达案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中毅达2015年三季度虚增主营收入7267万元、虚增利润1063万余元,占比超80%。2019年相关责任人被刑事追诉,此前已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截至2019年半年报,公司涉133起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涉及金额1631.31万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本案中公司虚增利润占比超过80%,已远超刑事立案追诉的标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相关规定,虚增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30%以上的,应予刑事立案追诉。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时报(2015-10-28):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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