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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承认公告错误 律师强调其已涉嫌构成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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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承认公告将"注射液"误写为"疫苗"系笔误,律师指其已涉嫌构成误导性陈述。上海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6月17日海印股份公告称收到许启太《声明》,称"今珠多糖注射液"为兽用制剂、仍在复养试验;将原公告"为非洲猪瘟防治注射液的投产做准备"误写为"疫苗"。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误导性陈述,是指虚假陈述行为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或者通过媒体,作出使投资人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误导性陈述的认定,取决于该陈述是否使市场产生"错误判断"、是否产生"重大影响",与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无关。因此,即便假设海印股份"笔误"一说成立,也不影响监管部门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事实上,海印股份此前的公告,已使市场普遍认为海印股份具备了猪瘟疫苗"概念",股价也因此出现异动,已涉嫌构成误导性陈述。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上海证券报: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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