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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电与56名中小股东达成和解 合计支付经济损失逾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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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佳电与56名中小股东达成和解,一次性支付经济损失624.76万元,公司此前因虚增利润遭处罚引发投资者索赔。e公司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ST佳电2013、2014年通过少结转成本等虚增利润,2017年12月收处罚决定书。11月15日公告与56名股东签赔偿协议支付624.76万元。截至9月已收257份起诉书涉3989万元,9月下旬至10月末又递交331位投资者材料。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向e公司记者介绍,2018年9月下旬至10月末又向法院递交了331位*ST佳电投资者的起诉材料。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e公司(2017-04-06):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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