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说:证监会回应黄晓明涉股票操纵案 教主可以松口气了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高勇操纵精华制药案处罚通知提及“黄某明及其母”,被认作黄晓明;8月17日证监会回应黄晓明未被列为当事人。荔枝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高勇涉嫌操纵精华制药股票半年非法获利8.97亿元,被罚没近18亿元,其代操作的14个自然人账户含黄某明账户(由黄母管理、部分委托高勇)。黄晓明工作室两度否认参与操纵股市、不认识高勇。8月1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黄晓明未被列为本案违法行为当事人。
王智斌律师观点
关于赵薇案,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曾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在禁入期间,赵薇等人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并且不能从事证券业务,但并不影响赵薇等人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买卖。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荔枝新闻(2018-08-17):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