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加大退市制度执行力度
发布时间:| 联系电话:13301915286深交所修订上市委员会工作细则,加大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执行力度,将上市证券暂停上市事宜纳入上市委审核范围。新京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7月11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近日已修订上市委员会工作细则,将上市证券的暂停上市事宜纳入上市委审核范围,并区分暂停上市情形实施差异化审核程序。上周五证监会正式对欣泰电气启动强制退市程序,欣泰电气成为首家因欺诈发行被退市的上市公司,7月12日复牌。今年3月2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终止*ST博元股票上市的公告,*ST博元成为退市新规实施后首家启动退市机制的公司。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深交所上述举措是关于上市公司退市审核程序的细化,本次修订可以看作是对退市新规在执行层面的衔接;这说明监管层对于优先股一定程度上的认可,以后IPO企业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或将可以更加灵活,但扩大审核范围与注册制如何衔接,仍需后续文件的明确。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新京报(2016-03-16):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