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多年占用资金,ST华铁投资者索赔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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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晚间,ST华铁发布多份公告,其中一份来自会计师的非标意见尤为引人注目。

就ST华铁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宜,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会计师认为,由于ST华铁存在实控人大额占用资金的情形,会计师无法判断资金占用情况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因此,依据会计准则,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

同日,ST华铁披露了《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相关公告显示,自2020年起,ST华铁实控人就通过其关联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至5月16日,尚未归还的资金余额为 135,336.60万元。高达13亿元的资金占用浮出水面。

股价方面,自4月29日至5月17日午间收盘,ST华铁已连续9个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

ST华铁实控人为此还专项发函表达了歉意。在该函件中,实控人阐述了资金占用的原因以及其为提振上市公司价值所做的努力,言辞恳切,所述也或许是事实,然而,上市公司不是实控人的提款机,实控人辩称”提款“是为了”提款机“好,显然不能服众。

实控人占用公司资金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6款之规定,ST华铁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交易,应予立即披露。2021年ST华铁经审计净资产为5,212,102,980.77元,从目前的公开信息可知,至少在2022年初ST华铁被占用的资金已超2亿元,远远超过信披标准。ST华铁未依法披露该等交易和资金占用,已涉嫌个构成虚假陈述。

基于目前公开的信息,我们认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华铁且截至2023年4月28日持股的投资者,有权要求华铁股份、实控人及未勤勉尽责的相关中介机构赔偿部分损失。除此之外,2020年买入的t投资者亦有可能可以索赔,但具体日期目前暂不明朗。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